相关问答
根据两高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第一条第五款规定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第三十一条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关闭或者停止经营烟草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走私烟草涉嫌走私3000万普通商品和商品,走私烟草3000万看逃税定罪,一般情节,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以逃避应纳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具体量刑看情节。偷税金额达到3000万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处以逃避应纳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或者没收财产。
依照《烟草专卖法》第三十八条:转售烟草专卖产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转售的烟草专卖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烟草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犯本款罪的,依法从重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生产、销售伪劣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未经卷烟、雪茄等烟草专卖品注册商标许可,以销售假冒烟草、雪茄等烟草专卖品定罪。伪造、擅自制造他人香烟、雪茄香烟注册商标标志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香烟、雪茄香烟注册商标标志,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定罪处罚。违反国家烟草垄断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垄断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垄断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垄断批发企业许可证、特种烟草垄断经营企业许可证、烟草垄断零售许可证、烟草垄断产品非法经营,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许可证明,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2、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 3、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03人已浏览
371人已浏览
235人已浏览
83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