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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存续改变。如果债务属于一方婚前的,法院可以执行该方的所有个人财产,当然包括个人婚前财产。但如果债务属...
1、民法典规定,婚前约定的财产是否可以执行,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执行一方个人财产偿还其应该承担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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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老公欠债,如果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那老婆是需要共同承担偿还责任的,此时就会执行老婆的婚前财产。 2、但是婚前财产被执行之后,老婆可以对老公进行追偿。 3、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不会。民法典规定,夫妻财产遵循的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的原则。 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如果双方约定了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归共同所有,那么这个约定是受保护的,婚前财产可以依这个约定成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就这是有约定从约定。 那么没有约定的,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般来说,是不可以执行共同财产偿还婚前债务的,因为一方婚前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依法归个人偿还。但是如果债权人有证据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偿还,可以执行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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