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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问题所述情况,房产上如果有婆婆的名字,则代表有婆婆的份额。 2、若婆婆去世,其名下的份额涉及继承问题,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无遗嘱则按...
1,你婆婆就把公公名下的遗产给三个子女及她本人进行了平分,同时婆婆表示要把她名下的房产全部给孙女继承,这完全符合法律规定,你婆婆可以通过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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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去世后,公公的一半的房产在婆婆及其他子女继承,房产想要过户到婆婆名下,其他子女必须放弃继承,如果公公的父母还在世,公公的父母也要放弃继承。 如果房产过户到婆婆名下,婆婆有完全的处分权,可以写遗嘱把房产给其中一个子女,不需要经过其他子女的同意。 如果房产没有过户到婆婆名下,婆婆只能处分她本人的份额,房产不能全部公证,你们也不能得到整套房子。
先看一下《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的是谁的姓名。如果《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的是您公公婆婆的姓名,那就谈不上霸占,因为我国法律规定,《房屋所有权证》是确认房产归属的唯一合法有效证据,《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的是谁的姓名,该套房产的所有权就属于谁。如果《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的是您老公和您的姓名。那么,该套房屋就是你们的夫妻共有财产,您和您老公各占有50%的所有权。您的那50%的所有权属于您,这是毫无疑问的;您老公的那50%所有权属于您老公的遗产,应该由您老公的配偶(也就是您)、父母(也就是您的公公婆婆)、子女平分。
1、房产证上只有你们夫妻二人的名字:至于债权方面,如你婆婆能证明这套房子她出了资,享有债权,起诉,你们夫妻二人共同还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房产证上写着婆婆的名字和你的或还有你丈夫的,因属于家庭关系,属于共同共有,但出现特殊情况时,如离婚等,要分割房屋时,认为按份共有,你婆婆三分之二,你三分之一。法院可能判给婆婆,你只享有三分之一的房屋现价及增值部分,属于债权,要债很难,还款期限很长,所以物权比债权更有利。建议跟婆婆协商,更改房产证房主名字,变成你丈夫的或孩子的名字。免得日后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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