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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市、区)交警部门应当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中告知当事人或代理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在3日内可以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2、上...
交通事故认定复核程序: 1、事故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2、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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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程序的问题,1、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适用程序错误或责任划分不公的,可及时申请复核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2、在提出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维持的情况下,当事人可在民事诉讼中就交通事故的具体责任划分进行举证,推翻交通市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效力。
道路交通事故是事故后赔偿的重要证据之一,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程序是这样的: 一、复核时间、对象与方式: (一)时间: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 对象: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 方式:书面复核申请。 二、受理复核的时间和处理: (二)主体: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 时间: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 方式: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三)主体: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 时间: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 方式:(1)审查认定书认定的事故的事实、证据及适用法律; (2)审查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3)审查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四)手段:书面审查,必要时可以聆听当事人意见。 次数:以一次为限; (五)结论: (1)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2)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3)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4)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 复核途径是行政监督的一种,能进一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警察认定责任,不服,参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申请复核。第二节复核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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