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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庭不受理之后就可以去法院起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
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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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很明确地告诉你,只要证据充分,你这种情况完全可能获得双倍工资,不受理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但是,我要强调的是,与相关部门沟通也是讲求身份与周旋技巧的。你所说的这种情况,在专业律师未介入前,通常委托人也是这样告诉我的。特别提醒,千万不要以为是小事不必专业人士处理,这样的时间拖延,最终可能导致证据的缺失,置自身于不利境地,并且有时让专业人士也回天乏术。
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指若对于追索报酬、请求改善待遇的要求不满意,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起十五日提起诉讼。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您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您提出仲裁即主张权利,诉讼时效重新起算。因此您的诉讼时效从提起仲裁之日起算,一年内可提出诉讼。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在向法院起诉的过程中,经法院查明存在法定理由不予受理的,可以依法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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