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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公司不可以引入其他股东,其它股东只能持有总公司的股权。因为分公司只是分支机构,并不属于法人,也并没有股东。 2.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
分公司一般不可以有股东。公司要对股东的收益、股东的权利担责的,属于设置负担的行为。分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但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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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分公司是指一个公司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按照《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该总公司承担。 2、分公司不可以入股。分公司不是企业法人,因此,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是能持有股权的民事权利主体。没有法人财产权,不是持有股权的适格主体。 3、此外,入股是指公司成立后,原始地取得股东权。只要公司一方有增加股东的必要,投资方有购股投资的意思,双方一经合意,建立认购契约,即告入股。入股虽以契约方式进行,但不是私下约定(不具有法律保护)的契约关系。必须按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办理。新入股的股东,对于未入股前公司债务也应负责。
公司本身不能购买或收购自己的股份,如果收购必须进行减资变更.你指的如果是公司的其他股东,那么公司的股东在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时应该是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如果你是高价购买,则应该没问题.你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通过诉讼也不一定就要上法庭把双方关系搞僵,诉讼只是解决纠纷的手段,诉讼后还可以撤诉嘛.
分公司不可以引入其他股东,其它股东只能持有总公司的股权。因为分公司只是分支机构,并不属于法人,也并没有股东。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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