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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办理房屋继承公证的继承人应按要求将公证申请表填写完整,然后连同公证所需材料一并交给公证人员,公证人员会对继承人提交的申请表及材料进行审核...
子女放弃房产继承公证办理的,可以向父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或者行为发生地的公证机关提出申请,提交相应材料:本人签字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本人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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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须全体继承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公证处申请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书。全体继承人包括死者的父母、配偶和子女,已死亡的需提供证明文件。“父母子女”指生父母、养父母、继父母,婚生和非婚生的亲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2、不能到场的继承人,需提供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放弃继承声明书。 3、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的继承人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监护人需提供具有监护权的相关证明。 4、根据遗嘱继承的,需提供公证遗嘱。 5、亲属关系证明须说明以下内容:(1)死者的父母情况,是否在世?是否有养父母和继父母?(2)配偶情况,是否原配或再婚,与配偶离异的时间或配偶死亡的时间;(3)子女情况,包括婚生和非婚生的亲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首先,继承人应按要求完整填写公证申请表,然后与公证所需材料一起交给公证人员。公证人员将对继承人提交的申请表和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继承人凭受理通知书办理立案、编号、付款手续,最后携带身份证和公证费缴纳发票领取公证书。办理继承公证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1。法定继承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被继承人《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三是产权证明原件。四是亲属关系证明。
房产继承公证程序房产继承公证程序包括公证机关应要求当事人填写公证申请表、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人应该提交的资料,保障材料真实、齐备。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由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公证法》第十二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可以办理下列事务: (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登记的事务; (二)提存; (三)保管遗嘱、遗产或者其他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物品、文书; (四)代写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事务文书; (五)提供公证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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