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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①寻衅滋事一次的,可以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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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用普通程序审理寻衅滋事案件的,时间可能是二个月到三个月,特殊情形可以延长三个月; 2、如果是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时间可能是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 3、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1)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①寻衅滋事一次的,可以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②纠集他人三次寻衅滋事(每次都构成犯罪),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可以在五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寻衅滋事次数、伤害后果、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①每增加寻衅滋事一次,可以增加一个月至六个月刑期;每增加纠集他人寻衅滋事一次,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②每增加一人轻微伤,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每增加一人轻伤,可以增加三个月至一年刖期。 ③每增加引起精神失常一人,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每增加引起自杀造成重伤、死亡一人,可以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④强拿硬要公私财物每增加5000元,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每增加10000元,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⑤其他可以增加刑罚量的情形。 (3)纠集未成年人寻衅滋事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30%以下。
寻衅滋事是指寻衅滋事罪,是指结伙斗殴的、追逐、拦截他人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其他寻衅滋事行为的事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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