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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保全后不能使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保全财产的,应当冻结、查封、扣押。因此...
虽然车辆进行财产保全已经一年,都并未超过最长期限,如果申请保全的期限已经到期的,可以依法延长期限。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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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牌不可以办理过户。车辆可以过户,但是车牌号不能办理过户业务。原车牌只可以转移到车主的新车信息上,不可以过户给其他人。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不可以, 车辆过户时候,会注销车牌,给买家核发新的车牌和行驶证,车主持有车辆满3年以上,可以在过户时,申请保留车牌6个月,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八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十九条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第五十二条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事故车辆能申请诉讼保全吗,诉讼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作出判决前,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时,为了保证将来作出的判决得以顺利执行,或为了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的标的物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事故车辆能否采取诉讼保全措施,要分情况处理: 1、交通事故机动车所有权人(即车主),在交通事故中负民事赔偿责任,是事故车辆能否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必要条件。 2、如果机动车所有权人在事故中负民事赔偿责任,那么对该事故车辆才有可能采取诉讼保全措施; 3、如果机动车所有权人在事故中不负民事赔偿责任,那么对该事故车辆就不能采取诉讼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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