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跨国并购是指外国投资者购买国内非外商投资企业股东的股权或认购国内公司增资,使国内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或外商投资者,通过企业协议购买国内企业...
跨国并购是指跨国兼并和跨国收购的总称,是指一国企业(又称并购企业)为了达到某种目标,通过一定的渠道和支付手段,将另一国企业(又称被并购企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关于跨国并购的风险问题。跨国并购有着其本身的优点,但是也伴随着一些特殊的风险形式。并购企业与被并购企业之间容易在权利安排、利益分配、发展战略、管理方案、文化背景等方面出现不协调。同时,跨国并购筹资涉及到很多的经济政策和法律问题,如商业法、金融法、证券法、公司法、会计法、税法及反不正当竟争法等。还有,被并购企业所在国的政治、经济形势稳定与否对并购能否成功有着很大的影响。所以说,跨国并购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运作过程。
跨国并购是指跨国兼并和跨国收购的总称,是指一国企业(又称并购企业)为了达到某种目标,通过一定的渠道和支付手段,将另一国企业(又称被并购企业)的所有资产或足以行使运营活动的股份收买下来,从而对另一国企业的经营管理实施实际的或完全的控制行为。 跨国并购是跨国公司常用的一种资本输出方式。跨国公司的国际并购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企业,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市场和两个以上政府控制下的法律制度,其中“一国跨国性企业”是并购发出企业或并购企业,“另一国企业”是他国被并购企业,也称目标跨国并购dvd企业。这里所说的渠道,包括并购的跨国性企业直接向目标企业投资,或通过目标国所在地的子公司进行并购两种形式,这里所指的支付手段,包括支付现金、从金融机构贷款、以股换股和发行债券等形式。收购有收购人以自身主体名义去直接收购,也有为了规避和隔离投资风险而通过在第三国尤其是在离岸法域设立离岸公司(特殊目的公司)进行的间接收购。而跨国公司的国内并购是指某一跨国性企业在其国内以某种形式并购本国企业。
(一)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通过的1、《证券法》(200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第二章-证券发行.第四章上市公司收购是收购重组法律体系的基础和核心。2、《公司法》(从2006年1月1日开始实施):第9章-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合并重组中的吸收合并、分割发售、方向性增发、股票收缩等规范。(1)吸收合并《公司法》第173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家公司为了吸收方向盘,吸收的公司解散了。两家以上公司合并设立新公司合并新公司,合并方解散。第一种:同一证券市场交易所多个上市公司的吸收合并,如攀钢钢钒吸收合并ST长钢和攀渝钛业.盐湖钾肥吸收合并ST盐湖。第二,不同证券交易所多家上市公司的跨市吸收合并(08年1月开始允许跨市吸收合并),如潍柴动力吸收合并湘火炬.云天化吸收合并ST马龙和云南盐化.唐钢股吸收合并邯郸钢铁和承德钒钛。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62人已浏览
539人已浏览
166人已浏览
43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