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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保密协议的注意事项: 一、保密费和经济补偿应单独列支,不可取代。 二、约定竞业禁止条款。为了有效保护商业秘密,保密协议中一般应当设计竞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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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国现行的劳动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可以在和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时,签定专门的《保密协议》。一般而言,保密协议可能会与竞业限制约定配套,以约束劳动者离职后就职于竞争对手,但该竞业限制须以工资外的经济补偿金支付为适用条件。因此,根据您的陈述,如果您的原公司在您离职以后要求您签定保密合同,其依据是不充分的,您可以拒绝。同时,由于调档所需,原公司也有义务根据事实情况出具《离职证明书》,该义务不得附带其他的条件。必要的时候,您可以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投诉,要求督促对方尽快开具相关证明;13073695960,张峰。2/28
保密协议一般是不能拒签的。因为负有保密义务的个人,是不能拒签保险协议的。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并向签订的劳动者给付适当的经济补偿。
按当事人自愿。没有法律规定,辞职必须签订保密协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协议的订立,必须遵循协商一致的原则,是双方真是意思的表示。但是,保护商业秘密是法律赋予企业的一项绝对权,不以商业秘密所有权人是否与职工签订保密协议为前提,无论企业是否与员工签署保密协议,或者企业是否支付给员工保密费,在法定的秘密保护期限之内,员工在职与辞职之后都应当就工作中所接触到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擅自泄露商业秘密,员工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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