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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及挪用公款的违法、犯罪行为与会计从业人员有密切的关系。贪污或挪用公款的数额较少的为违法行为,贪污或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达到或超过《刑法》规...
贪污就是归自己所有了,但不一定是公家钱,也包括利用职务之便敛取钱财等。挪用公款就是拿了公家钱自己用了,但是之后又给还上了(只是单纯的挪用公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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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的主要区别在于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目的:挪用公款是否转化为贪污罪,应当按照主客观一致的原则,具体判断和认定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目的。在司法实践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目的:1。行为人挪用公款后,采取虚假发票平账、销毁相关账目等手段,使挪用的公款难以在单位财务账目中反映,且未归还的,应当以贪污罪定罪处罚。2、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有能力归还挪用的公款,拒不归还,隐瞒挪用的公款去向的,以贪污罪定罪处罚。
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一是两者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贪污罪的主观故意是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不准备归还;而挪用公款罪的主观故意是暂时占有并使用公款,打算以后予以归还。二是两者的行为方式不同。贪污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侵吞、盗窃、骗取等方法将公共财物据为己有,由于行为人往往采取销毁、涂改、伪造单据、账目等手段,故在现实生活中难以发现公共财物已经被非法侵吞;而挪用公款罪的行为表现为擅自决定动用本单位公款,虽然有时也采取一些欺骗手段,但一般不采用侵吞、盗窃、骗取手段。在挪用公款案件中,行为人通常会在账面上留下痕迹,甚至会留下借款凭证,没有平账举动,因而通过查账能够发现公款被挪用的事实。
1、含义不同: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为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盈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没有归还的行为。 2、占有时间性不同:贪污是永久性的转移财产的占有,并不具有归还的意思;而挪用公款却是暂时性地占有,具有归还的意思;当挪用公款并拒不返还时,挪用公款罪转化为贪污罪。 3、危害程度,法定刑不同:由于这两个罪的社会危害程度不一样,所以法定最高刑不一样。贪污罪的最高刑是死刑,而挪用公款罪的最高刑是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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