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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用。劳动局维护劳动者的权益,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
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立案: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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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劳动争议不是必须到企业注册地劳动部门投诉。法律规定,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劳动者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便于劳动者解决纠纷,明确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管辖。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有用。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和《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工资借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可以向劳动监督投诉,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任何组织或个人都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并向劳动局投诉。劳动保障监督遵循公平、开放、高效、方便的原则。实施劳动保障监督,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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