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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匆匆转走,现在的工作已经渐渐变得顺其自然了,这或许应该是一种庆幸,是让我值得留恋的一段经历。一个多月的试用期下来,自己努力了,也进步了不...
下面为大家解答员工试用期转正自我鉴定:时间一晃而过,转眼间三个月的试用期已接近尾声。这是我人生中弥足珍贵的经历,也给我留下了精彩而美好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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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施条例》第15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的80%,并不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xx年xx月x日起,我在xx岗位工作。现做自我鉴定如下 一,工作情况概述,岗位目标的完成情况和取得的成绩(详细写) 二,思想、劳动纪律的遵守等情况 三、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少写哦) 通过几年来的工作,我业已掌握了XX技能,具备了XXXX条件。我将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前辈学习,不断提高工作能力。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关系自然失效,双方不再履行。《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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