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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性质属国有划拔用地或集体用地的,应提交: A.优先补交地价款的保证书(原件); B.市政府或国土部门批准抵押的文件(原件); C....
第一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向房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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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情况下办理房产证需要受理日起22个工作日。 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流程是: 1、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购房合同、申请变更登记申请书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2、登记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查证,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变更登记。
一般来说,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到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应当分别按照下列情况办理: (一)属于登记职责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二)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人当场更正后,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三)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四)申请登记的不动产不属于本机构登记范围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向有登记权的机构申请。 不动产登记机构未当场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视为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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