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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 (一)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
具体如下: 1、根据现行惠州生育保险政策和惠州计划生育政策规定,2016年5月1日(含5月1日)后生育的生育津贴产假计算天数,顺产的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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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女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一)项规定条件的,在国家统一规定的产假期限内享受生育津贴(即产假工资)。生育津贴按照产假期限和生育时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计发生育津贴的产假期限如下: (一)妊娠 7个月以上(含)生产或早产的,按 3个月计发;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剖宫产、助娩产手术的,增加0.5个月;多胞胎生产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0.5个月。 (二)妊娠 3个月以上(含)、 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按 1.7个月计发。 (三)妊娠不满 3个月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的,按 1个月计发。 十四、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十一条(二)项规定条件的,在国家统一规定的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限内享受计划生育手术津贴(即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工资)。计划生育手术津贴按照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限和计划生育手术时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计发计划生育手术津贴的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限如下: (一)放置宫内节育器按 2天计发。 (二)取宫内节育器按 1天计发。 (三)输精管结扎按 7天计发。 (四)单纯输卵管结扎按 21天计发。 (五)产后结扎输卵管按 14天计发。 (六)人工流产按 14天计发;人工流产同时放置宫内节育器按 16天计发;人工流产同时结扎输卵管按 30天计发。 (七)中期终止妊娠按 30天计发;中期终止妊娠同时结扎输卵管按 40天计发。 国家调整计划生育休假期限的,以上计发天数随之调整。
生育保险待遇中的生育津贴成都的标准是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生育津贴计发标准的通知》(成府发〔2012〕29号)规定执行。生育津贴:按照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12个月除以365天后(若您是个体参保,生育津贴按照生产前12个月本人的生育保险缴费工资总额除以365天后)按不同情形分别计算生育津贴:1.妊娠满4个月及以上流产的乘以42日;2.妊娠不满4个月流产的乘以15日;3.难产增加15日。 领取条件: 1、符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 2、生育之月前12个月已按规定连续不间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3、单位职工由单位经办人办理,个体人员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办理。 所需材料: 网上申领: 1、《成都市用人单位生育津贴拨付申请表》; 2、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零星申领: 1、《成都市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审批表》; 2、《成都市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医疗费审批表》(并发症需提供); 3、医疗服务收费专用票据; 4、出院证明; 5、婴儿出生证或其它医学证明; 6、生育服务证; 7、《成都市异地生育医疗机构基本情况表》(异地生育需提供)。 领取流程: 网上申领:申请人首先登陆成都社保网上经办系统进行申领,然后在携带上述资料前往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申领。 零星申领: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在非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或因其他特殊情形未实现生育医疗费联网结算的,用人单位携带上述资料前往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申领。 生育津贴拨付:用人单位通过成都市社会保险网上经办系统申请生育津贴待遇,并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送相关资料后,医保经办机构对符合规定的生育津贴待遇在1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下同)内完成拨付。用人单位未通过成都市社会保险网上经办系统申请生育津贴待遇,医保经办机构对符合规定的生育津贴待遇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拨付。
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及时提供申报材料,那么用人单位还是应该先给生育女职工预发生育工资,以保证其正常生活。待其申报材料提供完全后,再到社保机构申领生育津贴,按照就高原则给其发放。如果是该员工不提供申报材料,那就是另一回事了。当然我想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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