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
土地被侵占后可以参考以下解决办法:国家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确认属于你家的承包地,对方侵占,属于侵权的行为,你们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请求停止侵权,排除妨碍,如造成损失的,还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2、如果对于土地的承包权归属不清,发生争议,为解决属于谁?针对争议的解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当事人和解、调解不成或者不愿和解、调解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3、通过合法途径维权,如对方采取暴力或其它违法方式,及时报警保护自己,同时追究相应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
1.乡政府不具有民事被告主体资格,本案可以考虑通过行政诉讼程序解决;2.如果乡政府对该土地没有所有权,这就是一份无效合同;反之,这份合同时实质是一份土地承包合同,但它不同于村民承包的责任田,对于承包期限可以另行约定,一般不应超过二十年。3.原告要打赢官司,需有充分的证据和法律依据支持。
你的土地使用权被他人侵占的情况是属于自然资源使用权确认的事项,是法定的行政复议前置事项。何为行政复议前置?根据行政法的规定,行政复议前置(也叫复议前置制度)是指行政相对人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在寻求法律救济途径时,应当先选择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经过行政复议之后行政相对人对复议决定仍有不同意见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属于行政前置的事项,而先提起行政诉讼的,法院是不受理的。所以法院不受理你的诉讼,并非官官相护,只是你应该先向乡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我国法律,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事由有以下几项: (1)自然资源所有权、使用权确认案件(《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有关问题的批复》规定: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经行政复议后,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涉及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等其他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不适用《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2)治安管理处罚案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九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82人已浏览
198人已浏览
734人已浏览
29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