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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存续期间,有时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因为各种原因登记在别人的名下,例如:存款存在女方妹妹账号下的,财产借给朋友的......无论是双...
根据我国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故不论该房产是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在双方名下,其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然,如果仍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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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赠与并且完成交付就属于共同财产了。 1.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即可使赠与合同的生效,一旦赠与财产的权利发生转移,在无法定撤销事由的情况下,赠与人就不得撤销该赠与。 2.《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三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移,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四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人。”可知,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此类特殊动产采用的是登记对抗主义,而非登记生效主义,该类动产完成交付时,物权转让即发生效力。并完成交付,故该车辆物权转让已发生效力。虽然该车辆并未完成转让登记,但该车辆目前并未出现对抗其他善意第三人的情形,因此,该车辆应属夫妻二人共有,属。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情形仅限于对不动产的规定,并不适于对动产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已有法律明文对相关动产物权作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宜扩大对该法条的解释,即任何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移均不能适于登记于谁名下就推定为归谁所有,或视为对夫妻某一方的赠与。
股权乃取得公司分配利润之依据,属于生产经营收益的范围,故属于夫妻共有的范围。未登记在册的配偶自始就是公司的股东,在离婚时当然可以要求分割股权及主张其股东资格
一般而言,平均分割。婚后购买的房屋、汽车、房地产证明书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一)一方或双方的劳动收入和购买的财产;(二)一方或双方继承或者赠与的财产;(三)知识产权一方或双方取得的经济利益;(四)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入;(五)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六)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收入。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来源,具体处理可以有所不同。属于个人专属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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