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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对孕妇犯罪具体情形的规定,孕妇犯罪后的刑罚量刑有一定的特殊保护,但不意味着孕妇犯罪可以免除刑罚。怀孕或者正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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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立案标准方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2001年颁布了《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近期又颁布了《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补充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于1999年制定了《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2000年制定了《关于行贿罪立案标准的规定》,2005年制定了《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上述标准明确了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立案的具体事实条件。
现在这个经济犯罪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是在司法解释方面,应当着重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等司法解释文件。审计人员在发现有关违法事实后,要主动查阅对照有关刑法条文、立案标准、相关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看是否构成犯罪。
孕妇也就是指怀孕的妇女,此时她的身上担负着生育子女的重任,因此在很多方面都是受到了优待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采取取保候审。可以对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予以监视居住。正在怀孕的罪犯应当停止死刑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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