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双方签订协议,一起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登记手续。 2.《房屋登记办法》 第十三条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
由于离婚的法定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去民政局办理)和诉讼离婚(去法院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根据离婚方式的不同,准备的材料也有区别。协议离婚房产...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目前根据国家离婚登记的相关法律规定,协议离婚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需要在民政局签署离婚协议,并且是一式三份。民政局夫妻双方各保留了一份,所以协议离婚的可以凭借在民政局有备案的离婚登记以及离婚证,前往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相关的房屋过户手续。 2、《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1、目前根据国家离婚登记的相关法律规定,协议离婚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需要在民政局签署离婚协议,并且是一式三份。民政局夫妻双方各保留了一份,所以协议离婚的可以凭借在民政局有备案的离婚登记以及离婚证,前往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相关的房屋过户手续。 2、《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无论是通过法院调解离婚还是判决离婚,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和民事判决书都是具有法律强制约束力的法律文书。如果离婚时法院确定房屋归一方所有,另一方应在法律文书生效后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否则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会协助法院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对于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后的房产过户,双方当事人需携带离婚证、自愿离婚协议书等相关证明亲自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2人已浏览
162人已浏览
121人已浏览
19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