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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由使用厂房的单位和个人交纳租赁厂房经营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2、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征收,从价计征的税...
若出租人在厂房所在地,则应由出租人缴纳土地使用税;若出租人不在厂房所在地,则由承租方缴纳。关于缴纳标准,具体参考当地税务机关的管理办法。 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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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不管是计提还是不计提,最后都要进入管理费用的。至于是否计提,要根据重要性原则处理,如果金额够大,占当期损益的比重够大,就最好每月计提·,如果不重要,则直接在缴纳的当月记入就好了。 2,比如,有的企业占地面积大,房屋价值小,则可以每月预提土地税,不提房产税;土地税和房产税一般都是要求一年交两次,印花税则是在发生纳税义务的次月10日前同其他税种一起申报缴纳。 3,房产税有两计算方式:自有房产的房产税=原值*70%*1.2%出租房产的房产税=租金收入*12% 4,新修定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6元至12元。5,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在最新的会计准则中,不用计提,缴纳时直接计入管理费用科目。借:管理费用--房产税借:管理费用--土地使用税贷:银行存款(现金)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以及车船使用税会计上处理,如果金额不大,交时就可以直接进入当期费用.如果金额较大,先分期计提,后交. 1、计算应交时:借:管理费用——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贷: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应交车船使用税、应交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2、交纳时:借: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应交车船使用税、应交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贷:银行存款
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房屋和土地的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也就是说,租赁的厂房经营,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是出租人缴纳。承租人没有纳税义务,但在纳税义务人未履行自己的纳税义务时,使用人有代为纳税的义务。所以,你应该在签订租赁合同时约定由其纳税,如因出租人未纳税而由承租人缴纳税款时,可以抵扣房租款。可以同时约定由出租人提供正式的发票。
1、《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对出租房屋房产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196号)规定,对出租房屋征收房产税,出租房屋的单位和个人未按法规向房产所在地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可以依照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方式将《纳税通知书》送达承租人,由承租人在法规的期限内找到出租人并通知其进行纳税申报并缴纳税款,承租人不能在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法规的限期内找到出租方并缴纳税款的,视为出租人不在房产所在地,应由承租人缴纳房产税。 因此,租赁房屋进行经营,房产税应由房屋产权所有人缴纳。出租房屋的单位和个人未按法规向房产所在地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承租人不能在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法规的限期内找到出租方并缴纳税款的,视为出租人不在房产所在地,应由承租人缴纳房产税 2、《国家税务局关于签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税地字第15号)规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根据上述规定,租赁房屋进行经营,应由土地使用权所有人缴纳土地使用税。如果土地使用权所有人不在土地所在地,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由土地使用人(即承租方)缴纳土地使用税。 另外,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都是法定的,不是由企业合同约定哪方作为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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