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安部《关于父母离婚后子女姓名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中指出“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者协商未达成一致,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若想给孩子改姓,只有两个办法: 1、与对方沟通,取得对方同意,这个现实生活中比较难,但事在人为,您可以试试。 2、孩子10岁以后,他要是自己想改姓名,法律上是允许的。
如果非要给孩子改姓,简单来说需要两个步骤: 1、需要和孩子生父协商,并需要书面同意的证明材料。如果孩子满10周岁,还需要争取孩子的意见,但是如果孩子已经满18岁,需要征得孩子的同意; 2、需要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本、离婚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当地公安局/派出所办理。户籍办理机构须要双方的签字后才能给孩子改姓更名的。否则,一方是无权给孩子改姓更名的,户籍办理机构不会办理手续的。一方不同意,而另一方强行办理,户籍所要负法律责任的,另一方有权控告更名方和户籍办理机构的。
离婚后小孩是可以改姓的,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6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亲姓,也可以随母亲姓。一般来说,小孩出生后,他们的姓名是父母经过协商一致后决定的,所以孩子姓名的变更,也要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决定。父母离婚后,任何一方都没有权力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81]法民字第11号)的有关精神,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因此,离婚后孩子改姓,不经过对方同意,抚养孩子一方是无权单独更改的,就算更改了,对方也有权利起诉变更,到时候还得改过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7人已浏览
120人已浏览
215人已浏览
11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