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2、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决定书; 3、《市、城镇职工工伤医疗终结鉴定表》; 4、费用票据原件; 5、住院治...
具体携带材料可以咨询当地有关机关,不同地域携带的资料会有不同,以下内容仅供参考。一、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车辆行驶证原件或复印件 2、车辆驾驶人驾驶证原件 3、车辆驾驶人身份证原件 4、现金和银行卡。 交通违章定义:交通违章是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交通违章的违反可能给社会、团体、企业、学校以及其他组织带来不便,对社会的管理带来很多不确定因素。 凡是车辆、行人违反交通管理规章制度和机关、团体、企业、学校及其他组织或个人未经公安机关批准随意占用道路摆摊设点、停放车辆、堆物作业、搭棚盖房,以及进行集市贸易和其他妨碍交通的活动,均属交通违章。
正常产假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最多可休128天。法律规定:《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法》第十条女职工的产假不得少于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情况下,增加产假15天的多胞胎生孩子的情况下,每次生孩子,增加产假15天。怀孕3个月以内流产的女职工,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给予20~30天的产假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的产假42天以上的产假90天。产假到期恢复工作时,允许有一到两周的时间逐步恢复原定额的工作量。《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生育前可休15天产假困难,生育增加15天产假的多胞胎,每人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女职工怀孕不到4个月流产的,怀孕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的产假。
一、苏州市区(市本级、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和相城区)女参保人员生育待遇享受条件:1.符合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2.生育时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前一个月与生育当月需正常参保缴费)。二、女参保人员在外地生育分娩或因紧急情况在本地非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现金结付后,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出院记录、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医疗费用清单(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和社会保障卡、《生育保险联系单》、原始发票等,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医疗费用、产前检查补贴、生育营养补助的审核结付手续。生育医疗费用高于本市同类医院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结付;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结付。符合生育津贴享受条件的,其生育津贴于次月拨付至用人单位。此项业务提供微信在线申请功能,参保人员可关注“苏州社保”微信公众号,通过“微业务”栏目进行申请。二、如是苏州市工业园区参保,园区属于独立社保统筹区,园区社保政策可具体咨询园区社保和公积金管理中心,热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85人已浏览
131人已浏览
133人已浏览
13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