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其实,当前法律与司法解释对此早有规定: 《民事诉讼法》1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根据有关规定,下列情形,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1、发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需要补充侦查或者补充提供证据的; 2、被告人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或者提供重要线索,需要补充侦查进行查证的; 3、发现遗漏罪行或者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虽不需要补充侦查和补充提供证据,但需要补、追加或者变更起诉的; 4、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或者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提出意见的; 5、需要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6、公诉人出示、宣读开庭前移送人民法院的证据以外的证据,或者补充、变更起诉,需要给予被告人、辩护人必要时间进行辩护准备的; 7、被告人、辩护人向法庭出示公诉人不掌握的与定罪量刑有关的证据,需要调查核实的; 8、公诉人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证明,需要调查核实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审理:(一)必须出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未出庭的;(二)当事人临时申请回避的;(3)需要通知新证人出庭,取得新证据,重新鉴定、测试,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4)其他应延期的情况。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4人已浏览
462人已浏览
101人已浏览
33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