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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死缓减刑是由于犯罪分子在死缓期间没有故意犯罪,因而刑种发生变更,将死刑改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这种死缓减刑虽然也具有减刑的性质,但它是...
罪犯被判缓刑,不一定剥夺政治权利。是否剥夺政治权利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的,不能一概而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故意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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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剥夺终身政治权利。因此,剥夺终身政治权利不一定是死刑,无期徒刑也将剥夺终身政治权利。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剥夺终身政治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是指犯有特定罪行的犯罪者,法院判决在一定时间内剥夺所享有的以下政治权利:1、选举权和选举权2、发言、出版、集会、社会、游行、示威自由权3、担任国有机构职务的权利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一般只有死刑和无期徒刑必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你所提问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可以判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一年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是必须附加的。 根据刑法第56条和第57条的规定,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对象主要是以下三种犯罪分子:(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2)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3)被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对该类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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