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虚假广告具有误导性、欺骗性、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是一种侵权行为,必须承担侵权民事责任。 2、《广告法》第38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
1、虚假广告的行政责任主要包括: ①停止发布广告并使用同样的广告费用,在原来发布虚假广告的媒体上公开更正消除影响; ②处以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是违法行为,行为人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广告法》第三十七、三十八条明确规定,发布虚假广告视其情节需要承担行政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和民事法律责任。首先,从行政法律责任来看。行政法律责任的主体包括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其中,广告主的责任是绝对的,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的责任是相对的。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对广告的内容有审查的法律义务,如因对广告内容没有尽到审查责任,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次,从刑事法律责任来看,虚假广告情节严重的构成虚假广告罪。承担刑事法律责任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仅限于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行为人在主观上必须是出于故意,并且一般具有通过虚假广告骗取钱财的目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广告管理法规,利用广告对产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严重欺骗和误导公众,情节严重的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广告管理制度、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和社会大众的合法权益。再者,是虚假广告的民事法律责任。《广告法》明确规定:发布虚假广告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虚假广告民事责任的承担,一般应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有虚假广告发布行为的出现;2、虚假广告发布行为违反了我国广告管理的法律规范;3、虚假广告侵害了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4、民事主体所受到的侵害后果与虚假广告发布行为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在商品经济社会不可能彻底消灭商品房虚假广告,但可积极作为有效控制虚假广告的发布。
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广告的经营者,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依法处以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第21条规定:营者违反本法第九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就行为方式而言,也是多种多样,如广告主伪造有关文件,虚假广告内容,提供不真实、不合法、没有效力的能够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证明,唆使广告经营者作虚假设计、制作,指使广告发布者作虚假发布或以高价发插刊广告等。广告经营者明知他人要求制作、设计的广告内容虚假仍然制作、设计,或不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实广告内容。 广告发布者违反有关规定,不认真核实内容的真实性或明知内容虚假仍决意发布。既可以通过电影、电视、广播、报纸、刊物等向社会广为散布,让不特定公众知悉其内容;也可以采取树立广告牌、横挂广告横幅,树立广告立体图案,书写广告语,散布广告传单等各种各样的方式,只要能使不特定的多人知道其所宣传的内容,不论其形式如何,都可以本罪的发布广告行为论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2人已浏览
242人已浏览
192人已浏览
22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