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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归属,《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 (一)投资者为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
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关于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归属,《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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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实际控制人既不是法定代表人,也不是,填写实际控制人和法人的关系时,填写“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法人”。r扩展阅读:r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简而言之,实际控制人就是实际控制上市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r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如果证据指向你确实是借款人,你应当还钱,这里不存在冤不冤的问题。 如果你不是实际使用人,那么你可以还钱后向实际使用人追偿。 录音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民事和刑事是两码事,没有可比性。如果拒不偿还或者拒不执行民事判决的,情节严重的涉嫌刑事犯罪。
关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收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对一个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一)在一个上市公司股东名册中持股数量最多的;但是有相反证据的除外;(二)能够行使、控制一个上市公司的表决权超过该公司股东名册中持股数量最多的股东的;(三)持有、控制一个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百分之三十的;但是有相反证据的除外;(四)通过行使表决权能够决定一个上市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当选的;(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简而言之,实际控制人就是实际控制上市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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