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将容留他人吸毒的行为分成犯罪行为和违反行政法两种情况: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十三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并且这一条还规定,对于此事,公安机关、司法...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社区戒毒、自愿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三条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戒毒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接受社区戒毒;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现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现居住地接受社区戒毒。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一年后,经诊断评估,对于戒毒情况良好的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43人已浏览
57人已浏览
322人已浏览
16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