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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诈罪可以被改为其他罪名吗?

2024-11-25
在对涉嫌欺诈的犯罪行为进行立案之前,有可能对案件的性质进行调整。如果已经向警方报案,并且在警方尚未立案阶段,仍然有机会改变罪行的性质。 但是,当警方已正式立案之后,就无法再进行罪名的变更了。因为欺诈犯罪已升级至刑事案件范畴,警方将展开深入的侦查和证据收集工作,待所有必要证据收齐并提交检查机关后,警方将正式启动公诉程序。 在此期间不可以更改案件性质。欺诈罪是指意图非法占有他人财产,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手段,从公众及私人处获取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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