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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由省安监局出责任认定书。...
1.直接责任部分是卫生局。 2.其他相关部门有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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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故由省人民政府负责调查。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发生的较大事故由当地市人民政府负责调查;其他市、县、自治县发生的较大事故由省人民政府负责调查,或者由省人民政府委托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负责调查。一般事故由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调查组或者授权、委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等组成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授权,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具体工作。
重大事故由省人民政府负责调查。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发生的较大事故由当地市人民政府负责调查;其他市、县、自治县发生的较大事故由省人民政府负责调查,或者由省人民政府委托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负责调查。一般事故由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调查组或者授权、委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等组成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授权,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具体工作。
安全责任事故由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等进行处理。 《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七条: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七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验收通过的; (二)发现未依法取得批准、验收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予取缔或者不依法予以处理的; (三)对已经依法取得批准的单位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而不撤销原批准或者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四)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依法及时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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