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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
针对离婚股票分割协议这个问题:离婚协议中,当事人一般只会笼统地约定一方名下股票的总市值。这样,如果一方不履行给付义务,而另一方再起诉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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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夫妇不能协商时,公司股份的分割有以下几种情况: 1、将公司股份分割给实际负责公司经营的一方,在其他夫妻共有财产分割时,给予另一方相当于公司股份对价的补偿。 夫妻离婚后,各自作为公司股东,各自持有公司股份。但是,股份分割时,应审查和调整原股份比例。 3、夫妻一方不属于公司股东的,可以在分割夫妻共有股份前征求其他股东的意见,也可以在不征求其他股东意见的情况下先分割夫妻共有股份。 4、清算公司或拍卖公司,清算后的剩余资产或拍卖收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1、夫妻双方持有公司股票。婚姻生存期间成立公司,夫妻双方都是公司股东,占有一定的股份比例。离婚时,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处理各自的股份。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委托评价机构评价股票价值后,由法院作出判决。2、夫妻一方持有公司股份。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处理持有的公司股票。如果双方协商将公司股份转让给未持有公司股份的配偶,或者将公司股份转让给第三方,则必须经过公司半数以上股东的同意才能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如果一半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样的价格购买,夫妻双方可以分割相应的股票转让金。如果一半股东不同意转让,又不愿意购买,视同转让,配偶或第三方可以成为公司新股东。夫妻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的情况下,需要法院处理的情况下,法院通常根据出资状况、公司的经营状况(利润或负债)等相关因素综合考虑后,将公司的股票判断为原所有者,所有者给予对方相应的经济补偿。3、公司股份由第三人持有。实践中,出于各种考虑,经常会有夫妻在注册公司时,将公司注册在亲朋的名下,由亲朋代持自己的股份。此时,证明公司的出资是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非常重要。因为只有明确的证明出资情况,才有可能在离婚案中办理公司股份。如果无法证明,离婚案件中,法官一般不会受理。当事人想继续争取的,只能通过离婚后的确权之诉为维护自己的权益。
关于股权,婚前取得则为个人财产,婚后取得则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一般各占一半。如果是股份公司的股权,可以直接分割该股权份额,但是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合伙企业股权,需要经其他股东和合伙人同意才可以直接分割股份,操作中一般会对股份进行估值后,股权持有方按估值给另一方现金,但股权价值方面操作空间很大,具体请咨询律师 重婚的认定,一般是指两次结婚都已经登记了,或者虽然没有登记但是在外一直对外宣称夫妻关系,并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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