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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40年产权到期是指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土地使用权到期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申请并缴纳土地出让金。根据现行国家有关规定,土地到期后,按照当时...
1.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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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产权可以续期。公寓住房用地在全国统一实施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届满时,可提前一年申请续期。土地出让金可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支付,土地使用权可以再次申请。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1款: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 2、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后,土地管理部门应在合理期限内,尽快作出答复,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外,均应予以批准。 3、《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第2款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如果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未按法定期限申请续期,以及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未批准其续期申请,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1)契税;非普通住宅应支付交易价格或评估价格3%契税。(二)营业税:取得房屋产权满五年免征,不超过五年的,按房价五年免征.8%付款。卖方承担;(3)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五年免征,不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预缴纳,按照超率累进税率计算,多退少补。卖方承担;(4)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20%付款。(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纳税额计算)卖方承担;(5)房屋交易手续费:双方按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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