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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法院宣判前发现新的新的犯罪事实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除有新的犯罪事实,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的表述可知,屈某有新的犯罪事实...
人民法院受理公诉案件后,被告人因涉嫌犯新罪而重新置于侦查阶段以致本案暂不宜开庭,不属于“被告人不在案”、“不能抗拒的原因”,人民法院无需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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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判决生效后,就可以申请执行了。申请执行的诉讼时效是两年,两年内你都可以申请执行。对方有财产一般是可以执行的。但如果他都转移了,那就很难了。如果他有单位,有工资,可以通过扣留提取工资的方法。至于几率,确实要看具体情况,不好说。 强制执行的话只有完成了,我拿到执行款了才要收强制执行费用吧?一般是多少呢? 执行费原则上是由被执行人出的,也可以双方协商。所以可以先不交纳。待案件执行差不多再交。执行费收取:标的1万元以下,50元;50万元以下1.5%-100元;50万元以上~500万元1%+2400元
若法院宣判前发现新的新的犯罪事实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除有新的犯罪事实,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的表述可知,屈某有新的犯罪事实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公诉案件撤回起诉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中的第六条“......在案件提起公诉后、作出判决前,发现被告人存在新的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民检察院如果在法定期限内能够追加起诉的,原则上应当合并审理。如果人民法院在法定期限内不能将追加部分与原案件一并审结的,可以另行起诉,原案件诉讼程序继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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