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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 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
1、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 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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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就是用来证明土地的合法使用权、受法律的保护,土地证上会注明这块土地的相关信息,例如:位置、使用性质、面积等,如果是以出让方式来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话,使用人可以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或者抵押,办理流程为: 1、申请:由个人向当地土地资源管理所领取土地登记申请表。同时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土地权属材料。 2、需要由当地国土资源管理所对申请人进行调查,对他们的用地进行测量、现场查看界线等,之后管理所会填写调查表,绘制草图。 3、国土资源管理所审核完成之后,报道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核上交材料是否合法、界线是否无争议等。 4、经过审核,符合“面积清楚、界线明确、权属合法、无争议”原则后,可以进行批准并且公布,在公布的一个月以内没有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出疑问的,县人民政府将颁发土地证。
1、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 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 3、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 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 5、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 6、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1、办理土地证的地点通常是在当地的国土资源局大厅窗口,如果你所在的地方在乡镇,则可以将资料提交给所在乡镇的国土资源分局、所,由他们收件办理。2、有些地方已经将单位的办事窗口集中在行政事业服务核心,则可以将材料提交到国土窗口。3、对于委托他人办理土地证书的,须提供土地登记、委托代理人。对于通过赠与、继承方式获取房屋产权的,还需提交书及原土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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