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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路口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1、A车在人行横道掉头,与直行B车发生事故,谁全责?A车负全责。在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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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的责任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来划分的,是根据双方当事人对发生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程度来确定。另外,交警划分的事故责任会影响到赔偿责任的承担比例,因为赔偿责任是以事故责任为主要依据的。 事故是在山东-济南发生的吗?你关心责任如何划分,是不是想知道最终的赔偿责任该如何承担?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因此,是否发生碰撞已不再是认定交通事故的必要条件(以前曾是必要条件)。 发生碰撞的交通事故因果关系比较好确定,未发生碰撞的交通事故则相对要复杂些,首先必须认定,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造成,与对方的行为有无直接的必然的因果关系,有,则同发生碰撞的事故责任认定一样,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如果无因果关系,则不负事故责任。
第 一、对事故负有责任的驾驶员有赔偿责任,另外如果驾驶员是在履行职务行为,那么所在单位,也要承担赔偿责任; 第 二、车辆所有人如果有过错,也需要按比例承担责任,或者承担连带责任; 第 三、对事故负有责任的车辆投保的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需要在承保范围内,优先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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