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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下列要素会构成执行裁定失职罪: 1、执行裁定失职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司法机关工作人员; 2、主观方面是出于过失; 3、侵犯的客体是司法...
过失致人重伤罪的构成要件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身体权是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 2、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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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检失职罪的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机构的正常活动及国家其他有关机关的正常活动。进出口商检验制度既是一种国际惯例,同时对于保证进出口商品的质量,维护对外贸易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关系的顺利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从事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的人员责任重大,如果商检失职,致使不合格的商品进口或出口,或者合格的商品不能进口或出口,就会损害我国的经济利益,破坏对外经贸关系,甚至影响我国的国际声誉。 商检失职罪的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验的物品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导致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所谓玩忽职守,严重不负责任,是指不履行职守或者不正确、不认真履行自己的职守。在本罪具体表现为三种情况: (1)对应当检验的物品不检验。根据《商品检验法》第5条规定,对于《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种类表》中所列的商品(除经收货人、发货人申请,国家商检部门审查批准可以免检的外),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出口商品,必须经商检机构或者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应当检验而不检验,并出于过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则即构成本罪。应当检验而不检验,既包括根本不作检验,又包括虽然检验但只对部分物品及内容进行检验,即不对应当检验的进出口商品就其品种、质量、规格、数量、重量、包装以及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等作全面的检验。 (2)延误检验出证。其是指虽然对应当检验的进出口商品进行了检验,但由于工作拖拉而致商品检验出具结果超出了法定的商品检验出证的期限。此时,只要超出了时间,不论其检验结果是否出错,都可构成本罪客观行为。根据《商品检验法》规定,对进口商品,应当在对外贸易合同约定的索赔期限内检验完毕,并出具检验结果证明;对出口商品,则要求在不延误装运的期限内检验完毕,并出具检验结果证明。 (3)错误出证。是指对应检商品进行检验后所出具的检验结果证明内容错误,与被检商品的客观情况不相符合,如把合格检验为不合格,不合格又检验成合格等。既可以是检验的全部内容不符合事实,也可以是其中的部分内容,如规格、数量、包装等部分内容不符合事实。 本罪居结果犯,只有使国家利益过受重大损失的,才构成犯罪。所谓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一般是指大批出口商品被退回,或者给予外商巨额经济赔偿;大批合同订单被取消;或者进口不合格商品不能使用、销售;严重损害了对外贸易关系;使国家的声誉受到严重影响等等。 根据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因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致使依法进出口商品不能进口或者出口,导致合同、订单被取消,或者外商向我方索赔或影响我方向外商索赔,直接经济损失达30万元以上的; (2)因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致使不合格商品进口或者出口,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 (3)3次以上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严重影响国家对外经贸关系或者国家声誉的。 商检失职罪的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所谓国家商检部门,是指国务院商品检验部门,即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所谓商检机构,是指国家商检部门设在各地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即各省、市、自治区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应当注意的是,在国家商检部门或商检机构指定的检验机构中工作的人员,如果有徇私舞弊,伪造检验结果的行为,也应以本罪论处。所谓国家商检部门或商检机构指定的检验机构,是指国家商检局指定的关于专门从事进出口商品检验的法人机构,如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总公司及其分公司,以及由于某些商品具有特殊性,一般检验机构很难从事这项检验工作,国家指定的专门负责对特殊进出口商品进行检验的有关机构,如进出口药品的检验由卫生部指定的药品检验部门办理;进出口食品的卫生检验和检疫由食品卫生检验机构办理;计量器具的检验由计量部门办理;进出口锅炉及压力容器的检验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部门办理;船舶、主要船用设备及材料、集装箱的船舶规范检验由交通部船舶规范检验机构办理等等。 商检失职罪的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过失构成,故意不构成本罪。
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身体杖是自然人以维持其身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其客体为身体即自然人的躯体,包括四肢,五官及毛发,指甲等。假肢、假牙等构成身体不可分离的总分,应该属于身体,但可以自由装卸的不属于身体。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伴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认定非法损害他人健康的行为,一是构成过失重伤罪,法律不仅要求行为者的行为,还要求他人的实际伤害结果,这种伤害只要达到重伤的程度,就构成犯罪。过失造成轻伤不构成犯罪,行为者只承担此事赔偿责任。这也是本罪和故意伤害罪的重要区别之一,重伤认定应根据刑法第95条的规定,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比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发表的人体重伤认定标准,法医学上正确认定。过失重伤罪的鉴定依据,鉴定程序,审查原则和认定标准同故意伤害罪中对重伤的鉴定是相同的,其二,构成过失重伤罪,还要求行为人的行为与结果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即行为人的行为直接地,必然地造成了这种重伤结果,行为人的行为是造成这一重伤结果的决定性的,根本的原因。如果重伤结果的产生,并不是由该行为人的行为所直接决定的,也就不能追究行为人过失重伤罪的刑事责任。主要部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的主体。满16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成本罪。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前者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被害人重伤的结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后者是指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被害人重伤的结果。过失重伤罪的本质特征是行为者既没有杀人的故意也没有伤害的故意,只是因为疏忽和自信而受害者受重伤的结果,如果事实证明行为者对白己行为造成的重伤结果的发生没有预见,实际上也不能预见的是事故,行为者主观上没有犯罪,重伤不承担刑事责任。
火灾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对象要素:本罪对公共安全的危害表现为两种:危害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和危害大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全。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危害公共安全行为。3、主要条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4、主观要件:本罪主观上表现为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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