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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的规定,差旅费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
企业支付给员工的差旅费补助是对员工的额外现金补助,属于工资、薪金的一部分。 (1)差旅费补助账务处理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还是按照差旅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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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出差时的差旅费津贴是不计算劳动者工资总额的,所以不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关于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问题 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对工资,薪金所得的具体内容和征税范围作了明确规定,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征税.对于补贴,津贴等一些具体收入项目应否计入工资,薪金所得的征税范围问题,按下述情况掌握执行: (一)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对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津贴,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他各种补贴,津贴均应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二)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有发票部分,财务方面可当作差旅费用支出,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但补贴补助部分是属于工资薪金一部分,应与工资一同纳入个人所得税计税基数。《国家统计局发布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第八条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一)津贴。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龄性津贴及其他津贴。(二)物价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
单位给员工发的过节费,也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可以跟工资一起计算个人所得税,劳动者工作时获得的工资,薪金,劳动报酬,稿费报酬,特许权使用费都是需要计算个人所得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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