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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详情可以致电进一步咨询。...
【第九条】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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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这种事碰到谁的头上,都是很痛心,很烦人的事,看来受害方是通情达理的人,而那班主任是一个不会处理问题的人,抓不住问题的关健。不管剪刀是谁的,是谁用剪刀弄坏受伤者的眼睛才是问题关健之所在,因此,这个学生的监护人(家长)是要负责的,同时这是在学校受的伤,学校就难逃其责,尤其是班主任,要问他是怎么管理小学生的,因为都是小孩子,不好追究别的责任,但对方应赔偿住院费,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和其他损失费等,但你也不要得理不让人,差不多就行了,经协商的结果基本可以就算了。如太不象话,就直接向法院告学校,同样要求学校赔偿损失,因为你是受害方,有理走天下,如今法制社会,就要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对于孩子在学校摔伤怎么办的问题我的回答如上。
你的孩子如果在学校购买了保险,那么在在学校摔伤后的医疗费可以找学校报销,但注意的是意外险是商业保险不是社会保险。就诊的费用先由个你垫付。一般来讲,治疗结束后,找医院要门诊原始病历、有效费用单据原件,并且需要在发票上需盖急症章,费用清单(包括治疗费、化验费、检查费的明细单),药品处方等,拿上这些可以到学校财务处报销,不过不同学校规定不同,你可以去问问你孩子的学校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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