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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1990年4月20日法司发[1990]6号)第九条眼损伤(一)眼睑...
一般构成轻伤,建议到当地司法鉴定机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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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1990年4月20日法司发[1990]6号)第九条眼损伤(一)眼睑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二)眶部单纯性骨折;(三)泪器部分损伤及功能障碍;(四)眼球部分结构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五)损伤致视力减退,两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7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2以上),单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5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3以上);原单眼为低视力者,伤后视力减退1个级别。视野轻度缺损;(六)外伤性斜视。
我可以帮助到您,如有需要可电联。 (1)、申请做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以上对方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2)、申请做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来计算伤残赔偿金等相关费用;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3)、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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