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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事故赔偿的标准以及规定

2021-10-20
标准如下:受害者死亡的,赔偿义务者因医疗费用和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用、住宿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用、必要的营养费用、赔偿义务者必须赔偿。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上面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1、死亡赔偿金通常需要区分交通事故中死者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城镇居民可以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支配,共计20年的农村居民可以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支配,共计20年。二.被扶养人生活费1、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员被扶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18-实际年龄)。2、赡养人没有劳动力,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18岁~60岁的赡养人没有劳动力,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农村人均年度生活消费支出)×20年。3、被扶养人为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60周岁—75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20-(实际年龄-60)]年。4、被抚养人75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75岁以上的被抚养人没有劳动力,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生活费=城镇居民的人均消费支出(农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年。三、精神抚慰金精神抚慰金的计算方式需要根据各省高院的具体规定主张,但最终确定金额并不特别高。4、葬礼费用葬礼费用的计算方式是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员工的月平均工资标准,共计计算6个月。5、其他合理费用当遗属主张处理相关葬礼时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过劳损失等合理费用时,应提供相关费用证明书,限制在相关合理范围内。

相关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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