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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作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对被工商吊销营业执照的对外债务责任转移至你和公司股东个人名下。公司被吊销后不办理注销会产生黑名单,法定代表人的限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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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被吊销后不注销的后果: 1、企业被吊销后继续经营的,将受到处罚; 2、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可能被列入黑名单年内不能在全国申请个人营业执照,不能担任董事、监事、经理。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撤销而解散的,应当自解散原因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被吊销执照而不及时申请注销的,则会存在以下法律风险: 1、处罚与罚款 根据《公司登记条例》 第六十八条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其中,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而未取得批准,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进入黑名单 根据《公司法》147条第四款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人“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五小条: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公司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其他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3、股东的连带责任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18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4、董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债务清偿责任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20条: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5、将涉及无照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当将营业执照公章、合同专用章等缴回原登记机关,拒不缴回的,属违反登记管理法规的行为,可以提请当地公安机关协助收缴。利用应收缴的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按无照经营论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处罚与罚款。 2、法定代表人进入黑名单。 3、股东的连带责任。 4、董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债务清偿责任。 5、将涉及无照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当将营业执照公章、合同专用章等缴回原登记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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