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委托合同提前终止的违约责任: (1)无偿委托合同提前终止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 (2)有偿委托合同提前终止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另外,双方可以在委托合同中明确约定哪种情况下提前解除委托合同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哪些情况下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以及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合同履行应该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没有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合同,包括迟延履行也包括提前履行,一般也属于违约,要视具体情况确定是不是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是的。 违约责任是以合同生效为前提的。合同生效后,于当事人之间产生拘束力,为合同效力,故合同效力产生的前提不是合同成立,而是合同生效。 但是,合同一旦成立,即使还未生效,也对当事人产生一般法律约束力,该约束力的内容是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57人已浏览
138人已浏览
369人已浏览
20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