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如果商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事件发生,则应承担侵权责任。 二、如果商场之外的第三人的行为导致事件发生,造成他人损害,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
一、如果商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事件发生,则应承担侵权责任。 二、如果商场之外的第三人的行为导致事件发生,造成他人损害,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下面我将对在商场受伤了赔偿范围这个问题做出解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遭受人身损害可以申请以下赔偿: 1、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前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可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关于加强电梯管理的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第12条规定:电梯维修是保证电梯长期安全正常运行的重要环节,也是电梯生产企业售后服务的主要内容,所有电梯使用单位必须与其电梯生产企业或者被委托代理企业签订维修合同;使用单位自行维修保养电梯必须得到电梯生产企业的授权。因此在本案中商场的电梯只能由电梯生产企业或者生产企业委托代理的企业进行维修,但商场却交给个人维修,主观上存在错误,违反了自身的安全保障义务。维修工A没有资质而承揽业务,也存在过错。《侵权责任法》第8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性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内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故在商场违反自身安全保障义务以及维修工A存在主观过错的情形下,C可以选择商场或A中的一个赔偿全部损失,也可要求他们共同担责。
小孩在商场受伤,首先看导致受伤的原因,若是因地滑或其他商场过错原因导致,则可要求商场承担侵权责任;若不是商场原因导致,再看是否是由第三人导致,第三人导致的就由第三人承担全部责任,若商场对第三人造成消费者人身、财产损害有过错,如商场安保人员未及时制止伤害行为,商场只需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补充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7人已浏览
770人已浏览
101人已浏览
22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