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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的绿化工作,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城乡统筹,分级管理。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和林业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绿化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监督...
绿地建设按照下列规定确定责任单位:(一)公共绿地,由区、县(市)绿化主管部门组织建设;(二)铁路、道路、公路、湖泊、河道等用地范围的公共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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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地区应当科学布局绿化用地,按照村庄园林化、道路林荫化、河渠风景化、农田林网化实施绿化,并兼顾绿化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
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应当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步建设。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将设计、施工、监理合同以及施工总平面图报市绿化主管部门备案。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的竣工时间,不得迟于主体工程竣工后的下一个绿化季节。
为了加强绿化建设和管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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