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 (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 (二)第三人...
不予处罚。根据规定,A.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B.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C.违...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⒈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的; ⒉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 ⒊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 ⒋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依照本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达成和解的; ⒌申请人对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后,因申请人同一违法行为涉嫌犯罪,该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变更为刑事拘留的。
行政处罚终止执行的条件: (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 (二)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 (三)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 (四)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终止行政处罚的情形有: 1、行为人未实施违法事实的; 二、违法行为已过追究时效的,不再追诉; 三、犯罪嫌疑人死亡; 4、其他需要终止调查的情况。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8人已浏览
162人已浏览
184人已浏览
65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