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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有严格的法律程序,当然需要股东的表决,除非是被债权人到法院申请,否则,股东自行申请宣告破产的需要股东会决议。...
不需要。依据《破产法》的规定,公司出现破产的情形时,公司破产与否是不需要公司股东同意的,而是由法院进行裁决。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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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决议主持人:××× 出席会议股东:×××××××××××。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限公司于年月日以(书面等)形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股东在年月日(地点)召开股东会,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人,代表公司股东%的表决权;未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人,代表公司股东%的表决权。所作出决议经公司股东表决权的%通过,弃权或反对的占股东表决权的%,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决议事项如下: 1.同意公司注销。 2.同意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成员为:×××××××××……,×××为清算组组长。 3.同意将上述决定登报公告公司注销情况及告知公司债权债务人。 股东:(签名或盖章) (签名或章章) 年月日 上文就是申请破产的股东会决议范本了,您若是不是知道该如何写,上文的范文关于格式和内容都介绍的很清楚,只要参考上文即可。
关于债务人申请破产清算股东会决议是:第一条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债务人住所地指债务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债务人无办事机构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条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 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条上级人民法院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企业破产案件,或者将本院管辖的企业破产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以及下级人民法院需要将自己管辖的企业破产案件交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办理;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因特殊情况需对个别企业破产案件的地域管辖作调整的,须经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东不能申请破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因经营不善严重亏损。3,人民法院可予以保全,但可以申请解散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或者证据保全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其他股东或者有关利害关系人申请以共同原告或者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的。(2)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人民法院对其提出的清算申请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将其他股东变更为第三人,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自行组织清算或者另行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原告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告知其他股东,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东的起诉,然后再清算、依照《破产法(试行)》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1,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作为债务人的企业法人,人民法院应予准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三条(1)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时。2,其债权人也可以申请该债务人破产;原告坚持不予变更的,同时又申请人民法院对公司进行清算的。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一并提起诉讼的,在人民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后,在股东提供担保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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