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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你所说的不应该执行行政处罚了,而应该处以刑罚。 1、根据相关...
对制售假药行为的行政处罚有: A.没收药品和违法所得 B.并处违法制售药品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C.有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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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冒充其它药品,或者以其它药品冒充上述药品的; (二)生产、销售以孕产妇、婴幼儿及儿童为主要使用对象的假药、劣药的; (三)生产、销售的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属于假药、劣药的; (四)生产、销售、使用假药、劣药,造成人员伤害后果的; (五)生产、销售、使用假药、劣药,经处理后重犯的; (六)拒绝、逃避监督检查,或者伪造、销毁、隐匿有关证据材料的,或者擅自动用查封、扣押物品的。
处罚销售伪劣农药产品的处罚标准可以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确定: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有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予以撤销,并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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