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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监督是行政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是指行政机关对其机构及其公务员不良行政行为的监督和监督,如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
和如何提请立案监督申请的问题由整理。立案监督申请的具体规定对需要申请立案监督的当事人来说,完善了进行立案监督申请的方法。如何提请立案监督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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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检察机关申请。当事人认为,如果公安机关不立案,可以向检察机关提起诉讼,要求检察机关立案监督。《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立案调查的案件不立案调查,或者受害者认为公安机关对应立案调查的案件不立案调查,向人民检察院提交的,人民检察院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收到通知后应予以立案。”根据上述规定,公安机关在收到人民检察院《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后七日内应当书面答复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发出《通知立案书》时,应当将有关证明应该立案的材料同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收到《通知立案书》后,应当在十五日内决定立案,并将立案决定书送达人民检察院。
向检察机关申请。当事人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的,可以向检察机关提起诉讼,要求检察机关立案监督。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能立案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侦查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侦查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能立案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审判监督是指对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监督的主体可以是国家权力机关、人民检察院、新闻媒体等,人民法院体系内还可以有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监督的形式可以有第二审人民法院对第一审人民法院的监督,负责死刑复核的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的监督以及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下级人民法院的监督等。 根据现行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审判监督程序可以分为人民法院的监督、人民检察院的监督以及当事人的申诉。 1,当事人的申诉。当事人如果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请求重新审理案件。各级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诉,应当认真负责处理。 2,人民法院的监督。各级法院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是适合使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委员处理;最高院发现错误的,有权提审或指令再审;上级发现下级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才定,有权提审或指令再审。 3,人民检察院的审判监督。最高院,上级检察院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审判监督程序的审限: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综合上面所说的,审判监督是审决已经发生了法律效益,而二审是还没有发生法律效益的案件,两者是有很大的区别的,所以,千万不要把两者混淆,而且两者的意思是完全相反的,在审理的过程中法院也会根据不同的案件、不同的情况再来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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