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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离婚后,对于抚养费的给付,一般是由男女双方协商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
我国婚姻法中规定:在夫妻双方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则负担必要的生活费以及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长短,由双方协议;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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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相关规定,费一般是根据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子女的实际需要来确定的。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照百分之二十至三十之间支付。最低的费标准是百分之二十。如果没有固定收入,可以按照所在城市的人均消费性支出确定抚养费。比如青岛市城镇户口可以按照市城镇人均消费性支出确定抚养费。这个标准每年都是变化的,建议有相关需要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咨询律师。
1、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一般为固定月总收入,不固定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但如果双方需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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