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这个行政拘留担保条件暂缓执行的担保人应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8条的规定,被处罚人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所提出的担保人应具备...
拘留本身已经对涉案人采取了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不应再要求涉案人提供担保人。 您是不是想问取保候审或者民事赔偿的担保人? 一般来讲,担保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8条的规定,被处罚人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所提出的担保人应具备下列四个方面的条件。 (1)与本案无牵连。担保人与被处罚人所涉及的治安案件没有任何利害关系,即担保人不是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也不是本案的证人、被害人等。 (2)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享有政治权利”,是指担保人依据宪法和法律享有下列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是指担保人未受到任何剥夺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刑事处罚,未被采取任何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刑事、行政强制措施或者未受到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即未被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劳动教养等。 (3)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这是指担保人在被处罚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的住所。暂住人口或者其他流动人员不能作为保证人。 (4)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是指担保人的年龄、体力与智力等条件能够保证其履行担保义务,如担保人必须达到一定年龄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担保人的智力正常、担保人的身体状况能够使其完成监督被处罚人行为的义务等。
行政拘留担保人就是对具有应该处以行政拘留的人进行保证行为的一类人。用以保证在审理案件期间犯罪人随叫随到,并且不会触犯其他的法律规定。被给予行政拘留的违法人,其亲属、单位负责人、社会名人等都可以做为担保人进行担保。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200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09人已浏览
181人已浏览
152人已浏览
20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